前天,參加young art taipei 開幕後,到師大JB's bar與LCC同學吃晚餐,席間很開心見到久未謀面的Jessica,並相約要到她家(土城)吃飯,我們照慣例-帶酒,彷彿回到倫敦的求學生活。也是,不知為何,回到台灣,有些在倫敦的小習慣不知不覺的消失,一些小事就會獲得的滿足,例如輪流作東到家裡吃飯,或在家辦party,殊不知其實是為了省錢,因為回到台北,就不做了,也就沒有機會再體驗那種快樂了。
之後的這幾天,發生一連串令人不悅的事情,前帳加上後帳,一整個令人沮喪。偏偏個性又是不愛讓人知道其實沮喪,因為,我覺得為這種事情就沮喪,也未免太脆弱了,但是又何耐,就是會沮喪呀。
先是離職前的案子,在離職後的這段期間,因為業主挑剔加沒知識,讓設計稿可以改上千百遍也不厭倦,但設計師厭倦了,不想再改了,不停打電話跟我抱怨,而在我離職後的經手人,也跟我抱怨,說當初發包時應確認設計師不會厭倦才能簽約,現在設計師厭倦了,言下之意我應負責,因為是我找的。我只能說,在職期間,我的責任是找個能力不錯的設計單位,設計師也的確承諾會全力配合,因此發包。但在離職後之今這段期間,設計師也是提供數稿,也配合修改十幾次,但這當中與業主與設計師間的聯繫,不是由我執行,這樣的結果不是我的責任。何況,我並沒有從設計師抽佣,也未賺取執行費,這當中為了安撫設計師的情緒,還要為執行單位協調讓設計師出圖,已經超出責任之外,是站在朋友的立場來作這件事,現在這兩的人像小孩子一樣,不直接對話,要我傳話,一方要寄存證信函,另一方喊話說那些都是白費,在我眼中,無聊幼稚至極。
對這兩人我只想說的是,設計師:外接案件本來就是狀況百百種,要經營公司就要有心裡準備,光是會設計是沒有用的,有合約,一切按照合約走,認為自己佔得住腳,什麼氣都不用生。當初接按時,賺錢的也不是我,倒現在要是賠錢,也不用來找我,我不包結婚又包生小孩。
執行單位:請尊重外包廠商,那就像請顧問一樣,一筆錢出去不是想怎樣就怎樣,花上十五萬請人設計,改上數十次,設計師不想改也是合理的,就好比把十五萬那去做顧問諮詢費,被安排的諮詢時數也總有個極限吧,你以為十五萬很大嗎?設計師不比顧問行也專業嗎?要嘛自己提點神,做點功課與業主討論出個設計方向,要嘛就繼續砸錢,砸死那些大牌設計,不然,自己畫。
最後,你們倒是是哪裡點認為我需要為你們的糾紛負責阿?!腦袋有問題嗎?你們之間有話不會直接溝通嗎?跟我講幹嘛?!這就像是介紹人,當佳偶變怨偶,當中還要做婚姻仲裁,有沒有搞錯啊?!自己的問題自己解決。
這還是從認識的人帶來的不高興。還有那種明明就不熟,甚至是陌生人,也能看到的荒謬。
去pub,為的就是與朋友喝喝酒,跳跳舞,紓解壓力,順便談心。旁人,對我來說,合則說上一兩句,不然其實是空氣。昨天,有個白目女,連續撞了我兩次,第二次我把她抓過來,相當嚴厲的對她說:不要再撞我。她很客氣的道歉,身旁的小花也做和事佬順便安撫她的情緒。我則是話說完繼續當她是空氣。心想,道歉就好。可之後,空氣不再是空氣,而是陰魂。接二連三有人過來說,剛剛是不是有人撞到你們,那個女生是我的朋友,她覺得很不好意思,因為大家都認識,要我來跟你們說聲對不起。
此舉令我傻眼,這女的到處跟人說這件事真的是要向我道歉?還是有其他意圖呢?根本無聊。
而那些接二連三來的人,就是順眼說上一兩句,有必要把這一兩句用在這種無聊的事情上面嗎?之後的話語則演變成:喔~你們(好像反而小花成了幫我背黑鍋的人)很兇喔,那女生很不好意思,要我來跟你們道歉。整個就是無聊。當空氣不再是空氣,而一兩句也顯得無趣時,那個地方讓我不再想去。
當然,還有當朋友正在談著中學生般彆扭的感情,一整晚看著她倆看來看去、小動作不斷,而該男從一兩句變成莫名奇妙熟地分析在他眼中我是個什麼樣的人,與我朋友(他喜歡的人)間是什麼樣的互動關係時,這段他倆雙方互相醞釀情愫但又像學生幼稚般的過程,我不但沒舒壓到,反而想個悶燒鍋。心想,拜託,要在一起就在一起,別浪費時間。我,不是你朋友,不用分析觀察我,還輪不到你評斷我(及便是善意),因為你不但不了解我,我甚至懷疑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。
這讓我想起在倫敦認識film producer,他說:thank you for wasting time on chatting w/ me last night, do you wanna waste another time to have a drink together? 他說得沒錯,醞釀期真的很浪費時間,要在一起就在一起吧。即便這是段必經的過程,但讓它短一些吧,如果想在一起的話。
這些事情,寫出來都覺得在浪費時間,也浪費到讀得人的時間。但情緒就是在。很多時候,人總是說,看你都過的很爽的樣子,我是很爽啊,因為我不愛抱怨。
現在,總的來說,我在台北不快樂。說出來都瞧不起我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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